海南省平山医院
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第8号)
海南省平山医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南省平山医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有关规定要求,本次考核招聘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工作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选
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机构
由考生自行选择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心理测量项目如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无法开展可前往现居住地的精神卫生中心等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进行),需在2026年1月12日前完成所有项目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人事科,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并进行心理测量(测量项目为1.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2.90项症状自评量表;3.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7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按照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体检。
三、其他事项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需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四、监督电话
1.海南省平山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86622271(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98—6538832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898-86639349;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南省平山医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海南省平山医院
2025年12月26日